河北省文明办关于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拟推荐名单(含备选)及往届全国文明家庭拟保留称号名单公示
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作部署,省文明办组织各地各有关系统根据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,推荐了我省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候选家庭(含备选),对往届的全国文明家庭组织了复查。经审核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3日—2024年12月7日。公示名单在河北新闻网、河北文明网刊登,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接受广大群众监督。如有意见建议,可在公示期间向省文明办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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